# 【申报】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第一批）（8.20截止）
**区域**：闵行区
**截止日期**：2026-08-20
**支持金额**：给予不超过经核定的实际费用30%，最高500万元补贴
**发布日期**：2026-08-07
## 申报条件

1. 链主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核心地位，带动至少3家闵行区注册的三大试点行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转型，上下游业务关系明确；
2. 链主及上下游企业均须已完成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政策申报并通过验收（数字化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
3. 项目投入须由上海注册A类/B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本区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 通知内容

## 摘要

本批次支持"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申报，由链主企业带动 ≥3 家闵行区三大试点行业（高端装备、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中小企业协同研发/生产/供应/服务，给予不超过经核定的实际费用 30%，最高 500 万元补贴。

## 申报截止

2026-08-20 16:30 前提交纸质 + 电子材料。

## 政策依据

- 财建〔2023〕117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 财办建〔2025〕20号《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 闵经发〔2025〕246号《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 闵经委发〔2026〕5号《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资金管理办法》

## 完整原文

【支持方式】
给予不超过经核定的实际费用30%，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关于组织开展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闵经发〔2025〕246号）以及《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资金管理办法》（闵经委发〔2026〕5号）等相关文件，现就组织开展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对象
1.属于高端装备、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三大细分行业;
2.在闵行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要求的中小企业;
4.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支持方向
鼓励产业链或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带动闵行区三大试点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协同研发、生产、供应、服务等环节的“链式”数字化转型。
（三）支持方式
对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成效突出的“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给予不超过经核定的实际费用30%，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二、支持内容
（一）协同研发
链主企业牵头建设研发协同能力，实现图纸协同、工艺联合开发、技术标准共享等，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研发能力。
（二）协同生产
链主企业牵头推动与上下游企业的生产系统对接和数据互通，实现协同排产、产能调配、质量追溯等，提升产业链柔性生产水平。
（三）协同供应
链主企业牵头打通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业务，实现订单、排产、质检、库存、物流、结算等环节的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以及供应链风险协同研判，提升产业链供应保障能力。
（四）协同服务
链主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渠道、客户和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共用，并向上下游中小企业输出轻量化数字化工具和赋能服务，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提升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备注：上述协同研发、协同生产、协同供应、协同服务方向的项目均应当已实施应用。
（五）项目投入范围
可列入申报投入的费用类别包括：
1.硬件设备购置费（服务器、工业网关、传感器、智能终端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设备）；
2.软件购置及开发费（协同平台开发、工业软件、AI算法模型等，含企业自行开发软件平台的实际开发投入）；
3.系统集成费（软硬件集成部署、系统联调测试、平台上线部署、网络环境配置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集成服务费用）；
4.数据采集与治理费（数据采集、清洗、标注、治理等）；
5.技术开发人员费用（直接从事本项目开发、实施人员的工资，须提供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岗位职责及投入工时说明）；
6.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咨询规划、测评认证等）。
备注：土建、装修、日常运营费用、通用办公设备购置及与项目开发实施无关的人员工资社保等，不予列入。
（六）项目时间范围
申报项目应当为2025年1月1日（含）以后启动实施的项目，项目投入费用应当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的费用。
三、申报条件
1.链主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核心地位，带动至少3家闵行区注册的三大试点行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转型，上下游业务关系明确。
2.链主及上下游企业均须已完成闵行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政策申报并通过验收（经验收数字化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
3.项目投入须由上海注册A类/B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申报时须提交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已获得或正在申报本区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申报书》（按照附件模板填写）；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实质性协同证明材料（订单往来、数据互通记录、协同业务凭证等）；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参与转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信用中国申报主体信用报告；
8、其他证明材料（如：项目软件测试报告、技术方案等；链主企业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等情况说明；协同平台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链主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协同机制文件；行业资质、获奖证明等）；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材料应当按上述顺序编排目录、装订成册，纸质件1份，胶装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同时提交与纸质件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1份。
（三）项目投入应当为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投入证明材料应当与项目投入明细表一一对应；数据应当注明统计口径和统计区间，并提供可供核验的原始记录。
五、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20日。
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8月20日16:30前，将胶装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提交至七莘路412号1301室，电子版发送至mhszhzx25@163.com，邮件名为“链式典型案例+企业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与认定
评审按照“受理→答辩→评定→公示”的程序进行。受理环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通过受理的单位参加现场答辩；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经核定金额，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七、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王老师15021504398
纸质材料递送：刘老师34202696
八、附件
附件1.闵行区“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3.主要协同环节.docx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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