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项目（2026年第二批）（10.16截止）
**区域**：嘉定区
**截止日期**：2026-10-16
**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项（质押融资利息补贴）/ 10万元（许可转让）/ 5万元（认证）等
**发布日期**：2026-09-20
## 申报条件

依法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 通知内容

对符合产业导向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许可或转让，给予实际费用2%的资助，同一单位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关于申报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项目（2026年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助推嘉定区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办法》（嘉市监规〔2024〕3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开展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项目（2026年第二批）申报工作，包含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项目，具体见申报指南（附件）。

特此通知。

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项目（2026年第二批）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依法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且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扶持内容及标准

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下列项目进行扶持：

（一）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对符合产业导向的知识产权（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许可、转让，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登记的，依申请，给予实际许可、转让费2%的资助，同一单位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扶持条件】

转让、许可合同的签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登记。

【申报材料】

（1）许可、转让合同复印件；

（2）许可、转让实际发生费用已到账及发票复印件；

（3）发生许可、转让的知识产权清单，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登记的证明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

（4）许可、转让的市场主体间无关联承诺书。

（二）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2.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依申请，给予不超过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认证费用总额且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扶持条件】

（1）“初次认证、监督审核（年审）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时间须在规定时间内；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申请资助时必须在“有效”状态；

（3）之前已申请过首个认证周期初次认证或者年审费的，本次可申请首个认证周期内新发生的年审费用资助。

【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显示“有效”的网页截图；

（2）首个认证周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复印件、及发生认证费用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包括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

（三）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3.依申请，对以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融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利息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20万元。

【扶持条件】

（1）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在规定时间内，以正常还本付息日为准，且必须已足额还本付息；

（2）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必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质押登记应在合理期限内办理；

（3）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合同中需体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部分的贷款金额，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享受利息补贴。

【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还本付息凭证的复印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复印件；

（3）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授信合同、质押合同、借款合同等复印件；如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合同中没有明确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金额的，金融机构应当予以补充说明（体现组合贷款占比等）；

（4）所涉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依申请，对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5万元。

【扶持条件】

知识产权保险合同的生效日期须在规定时间内，且已经付清保费。

【申报资料】

（1）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知识产权保险合同（包括专利保险和商标保险）；

（2）知识产权保险费的发票、支付保险费的相关转账凭证的复印件；

（3）投保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5.对纳入市、区两级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企业或者具有高价值专利的企业，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护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并成功的，依申请，对其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司法鉴定费、证据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解法律服务费等）给予50%的资助，同一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扶持条件】

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完成时间须在规定时间内，以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行政决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裁）定胜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执行的时间为准，且维权成功的。

【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维权事由、进展等情况说明；

（2）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或经司法确认的调解书及其执行等材料；

（3）维权成本支出费用清单及发票等凭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司法鉴定费、证据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解法律服务费等合理支出费用）；

（4）法律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5）维权所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6.涉及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的，维权应对取得成功的，同一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15万元。

【扶持条件】

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护的完成时间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判决文书、仲裁裁决、调解协议及其执行的时间为准，且维权成功的。

【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维权事由、进展等情况说明；

（2）判决文书、仲裁裁决、调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

（3）维权成本支出费用清单及发票等凭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司法鉴定费、证据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解法律服务费等合理支出费用）；

（4）法律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5）维权所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五）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7.对新取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者或初级知识产权师、中级知识产权师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5000元/人的资助；对新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给予1万元/人的资助；在职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同一人同一职称只资助一次，同一申请主体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扶持条件】

申请资助的人才需在职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须在规定时间内，含初级知识产权师、中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

【申报材料】

（1）取得的资格证书及获证人的身份证明；

（2）知识产权人才在职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记录证明。

三、申请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报《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申报表（2026年）》，并准备好所对应申请材料，至街镇进行意见征询（需在2026年10月16日（周五）前报送至街镇确认）。

待街镇盖章后，再由街镇于2026年11月6日（周五）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确认扶持资助金额（提示：报送街镇前可先发电子版至jdzscqj304@163.com邮箱进行事先指导）。

（三）对审核通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征询，其中对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研究确定后，依法对外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扶持资助名单，并根据财政年度预算批复提供专项扶持资金。

四、受理时间

2026年9月16日（周三）至2026年10月16日（周五）。

五、注意事项

（一）上述项目均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申报表（2026年）（见附件）；

（2）主体资格身份证明。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周五），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将视为自主放弃扶持资金。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并装订一式一份；其中，电子版（PDF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jdzscqj304@163.com。

（四）申报表需经街镇同意，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街镇公章，不得由其内设部门加盖部门公章。

（五）对于存在串通套利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取消三年内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六）材料申报期间，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就申报材料中的问题进行沟通。

（七）受理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14室；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0月16日期间的工作日；联系人：叶乐萍、于若楠、辛美华，联系电话：021-59992909，021-59999103。

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项目（2026年第二批）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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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KX60VNdl3yN0aCCuk1m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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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海科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网：https://www.hitec-consulting.com.cn/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