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2026年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7.15截止）
**区域**：松江区
**截止日期**：2026-07-15
**支持金额**：**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2025 年认定的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且不超过 20 万元的资助。
**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2025 年认定的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且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助。
**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 29490-2023）建设**：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审核资助（具体金额根据细则）。
**发布日期**：2026-06-23
## 申报条件

在松江区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不包含由各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单位

## 通知内容

【申报周期】

线上：2026年7月1日-7月15日前

线下：审核通过后，2026年8月7日前领取初审意见表；2026年8月14日前上交纸质材料。

【项目归口】松江区市监局-知识产权科

【知识产权类】2026年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质量标准新高地和知识产权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67号）、《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市监规〔2025〕1号）和《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松市监质量〔2025〕59号），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1日启动知识产权相关扶持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松江区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不包含由各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支持项目支持条件支持金额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2025 年认定的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且不超过 20 万元的资助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2025 年认定的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且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助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 29490-2023）建设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 29490-2023）建设，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①申请人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在申请资助时必须在 “有效” 状态；②之前已申请过首个认证周期初次认证或年审费用补贴的，本次可申请资助首个认证周期内新发生的年审费用的补贴按实际发生费用 50% 给予补贴，不超过 5 万元。实际发生认证费用是指 “初次认证、监督审核（年审）至再认证” 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和。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在资助范围实施《创新管理 - 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创新管理 -- 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首次通过分级评价获得等级证书的企业按实际评价费用 50% 给予补贴，同一主体每年支持不超过 20 万元知识产权保险购买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①对于专利综合保险，企业须是购买保险专利的第一权利人。②知识产权保险合同生效日期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间，且已付清保费按实际发生保费给予 50%、不超过 20 万元的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①此次资助从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完成的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完成时间以企业正常还本付息日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资助时必须已经完全还本付息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必须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质押登记应在合理期限内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上的地址须在松江区③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贷款合同中须体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部分的贷款金额，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享受利息补贴④只对首次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开展资助按实际利率的 50% 给予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时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的 50%，同一主体不超过 20 万元

专利转化运用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创新成果促进专利权转化运用，且经相关机构鉴证的企业结合该专利转化运用情况，按不超过实际许可费用或转让金额的 1% 予以资助，同一主体每年不超过 20 万元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2025 年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根据市知识产权局扶持资金给予不超过 1:1 的配套支持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首次获得 2025 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①对 2024 年度首次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于 2025 年度再次获得认定的，仅对 2024 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给予支持；②凡是按照有关规定已从市级财政或区级财政获得相同类或类似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对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每件产品给予 2 万元资助，同一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 20 万元知识产权维权保护2026 年获得市知识产权局资金扶持的以下类别知识产权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①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②对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③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根据市知识产权局扶持资金给予最高 1:0.5 配套支持，市区两级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实际维权成本上海市 “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 承诺单位对认定为上海市 “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 承诺单位的企业给予每家 1 万元的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①注册且在本区办公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且符合相关条件；②凡是获得过此项条款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结合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次性且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时间要求

1.在线申报（2026年7月15日前）。申请人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网页地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在“政策专栏—科技政策”中找到“【知识产权类】2026年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点击“立即申报”，提交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例如：“知识产权保险”。登录后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需由街、镇、开发区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项目。 

2.科室初审（2026年7月24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网上受理初审。

3.街镇审核（2026年8月7日前）。所属镇、街道和经开区将在平台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自行联系所属街镇（经开区）经济管理部门，领取书面《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4.报送纸质材料（2026年8月14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交至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松江区文诚路69号305室）。纸质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平台中生成）；

2.《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 初审意见表》（仅需书面，联系街镇、经开区领取）；

3.《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法人证明复印件；

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6.2025年度完税证明；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生成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不早于申报前1个月）；

8.具体支持事项所需的个性申报材料：

（1）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①相关认定文件的复印件。

（2）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①相关认定文件的复印件。

（3）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①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②与认证机构签订的首次认证或年审服务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认证审核费用发票等票据复印件;③申请年费资助的企业，需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的复印件，或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监督审核合格的截图。

（4）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①基于ISO 56005 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②与评价机构签订的首次评价或审核服务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评价、审核费用发票等票据的复印件; ③申请审核费用资助的企业，需提供审核通过的证明。

（5）知识产权保险：①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合同复印件；②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①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复印件；②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贷款合同的复印件；如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贷款合同中须体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部分的贷款金额，有关合同中没有明确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金额的数额的，金融机构应当予以补充说明；③与银行或者保险等担保机构签订的、与贷款合同匹配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的复印件；④已偿还融资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由金融机构盖章出具一份包含因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获得的融资金额、贷款利率和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等内容的证明材料）；⑤加盖公章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如有）；⑥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7）专利转化运用：①专利转让合同或许可合同的复印件; ②转化运用项目清单;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涉及专利许可)或《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涉及专利转让)的复印件; ④专利许可、转让费的银行入账凭证的复印件。

（8）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①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认定文件的复印件；②市级扶持资金划拨证明材料。

（9）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明》。

（10）知识产权维权保护：①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获评单位名单;②市级扶持资金划拨证明材料。

（11）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①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办公室出具的同意作为“双真”承诺单位的文件。

（1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①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涉及专利代理机构); 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服务数量、成效、典型案例、经费投入等说明材料。

五、联系电话

知识产权科：

　　　　孟老师  37615815

　　　　王老师  37615265

　　　　余老师  37615768

附件：

1.《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市监规〔2025〕1号）；

2.《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松市监质量〔2025〕59号）；

3.企业用户-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操作手册；

4.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模板）。

1.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印发《松江区关于加强质量标准新高地和知识产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松府〔2025〕167号）.pdf

2.关于印发《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市监规〔2025〕1号）.pdf

3.关于印发《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松市监质量〔2025〕59号）.pdf

4.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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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R7XeI-NF8wQuk1ZbWwI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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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海科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网：https://www.hitec-consulting.com.cn/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