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增能和高能级企业集聚发展。
长发改规〔2024〕4 号 关于印发《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十一届区委常委会第 139 次会议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宁区人才工作局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长宁区司法局 长宁区财政局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宁区数据局 长宁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设 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经济,整体提升区域核心功能,加 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长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二届市委五 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五 个中心”建设大局,鼓励科技创新,加强人才集聚,推动重点特 色产业能级提升,培育未来产业优势形成。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 激励作用,进一步汇聚高能级主体、引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 新质生产力,为长宁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强 有力支撑。
力和辐射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 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速形成产业生态、创新生态集聚效应,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扩容和培育发展。
促进增量,全过程完善培育体系,全场景打造发展生态,助推协 同发展产业集群。顺应未来产业发展新趋势,持续提升高成长企 业核心竞争力,加速引育前瞻性、引领性企业,增创新优势、赢 得新发展,加快形成区域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
人才服务环境,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落户创业。强化科技创 新策源功能,有效发挥应用创新牵引力、创新孵化培育力和科技 产业竞争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新赛道和未来产业。
1.做大做强高能级主体 对符合四大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条件的市场主体, 结合其业务规模完成情况,每年按照业务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支 持。其中,智能互联网产业中的人工智能领域、航空及运输服务 业、时尚消费产业和商务及金融服务业的市场主体,每年给予不 超过 1 亿元支持。 对符合四大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条件的市场主体, 结合培育产业“链主”或领军企业、鼓励研发投入等,给予单个 项目每年不超过 1 亿元支持;结合其开办设立、项目投资、职业 培训、贷款融资、新产品推介等,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或一定期 限内每年不超过 3000 万元支持;结合推动达规纳统,给予一定奖 励。(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办、区司法局、区市 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数据局) 大力构建多元共生产业生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条 件的其他现代服务业、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及其融合共生的高 能级市场主体,可参照重点特色产业执行。对符合要求的高质量 市场主体和项目,可对其给予更大力度支持。(责任部门:区投促 办) 2.提升特色产业集群能级 (1)智能互联网产业 促进“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支持生活性互联网、 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支持 国家、市级和区级电商示范企业发展。鼓励运用直播服务赋能品 牌企业拓展销售渠道,着力培育孵化品牌,助推直播经济集聚区 建设。支持打造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的互联网特色园区(基地)。 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 (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投促办) 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加速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鼓励 联动扶持创新。支持开展技术服务和软件产品首版次创新,协同 创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专利技术实施许可,鼓励市场主体贯 标。鼓励开放创新应用场景,创办或联合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围 绕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与应用。支持工业软件研发、转化、应用, 鼓励研发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购 租,支持大模型研发训练和应用。推动数据流通和数据要素载体 建设,鼓励区块链创新应用,加强数据品牌建设。结合发展导向 和具体内容,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 区科委、区数据局、区投促办) (2)航空及运输服务业 促进航空服务业提质升级。支持航空运输、航空要素交易、 航空资质认证、航空培训、航空器租赁等发展。支持依托虹桥国 际机场新开、加密国际货运航线和客运定期精品航线,开展货代、 多式联运、国际和地区旅游业务。支持航空维修、航空食品、航 空机供品、机场服务等航空保障业务,鼓励引进飞行员。支持航 空服务业低碳化、数字化转型。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给予 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投促 办) 打造低空经济新增长引擎。贯彻落实上海市和虹桥国际中 央商务区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低空全产业链资 源要素集聚,打造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支持 eVTOL(电动垂直 起降飞行器)、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核心零部件研发制 造与商业运营。鼓励在虹桥国际机场建设起降保障设施,开通低 空航线并常态化运营,打造低空经济一体化服务体系。结合发展 导向和具体内容,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责任部 门:区商务委、区投促办) (3)时尚消费产业 增强现代商贸业发展实力。鼓励服务贸易发展,促进合规认 证。推动贸易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贸易功能性平台建设。支持 跨境电商提升贸易规模、自建电商独立站,鼓励提供出海专业服 务、监管服务和机场货运前置,加快建设运营“走出去”服务平 台,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场景中应用。支持企业在进口博 览会参展、采购,加快集聚更多高能级贸易主体和平台。支持打 造高品质时尚和消费地标、主题街区及智慧商圈应用场景。培育 引领性消费品牌,升级改造高能级首店,推动商旅文体与消费联 动。支持提供便民生活服务,促进零售和餐饮企业发展。结合发 展导向和具体内容,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责任 部门:区商务委、区投促办) 加快时尚创意产业品牌建设。鼓励创意设计、时尚出品和品 牌培育,推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本土新兴品牌等落地,支持 开展品牌特许权授权业务。支持应用数字技术赋能时尚创意产业 创新升级,丰富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积极营造时尚创意环境, 支持时尚创意项目建设。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给予单个项 目不超过 5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投促办) 助力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支持虚实融合医疗健康发展, 助推生物医药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鼓励生命健康公共服 务平台和特色园区建设。支持生物制品、新药、特殊用途化妆品 和新食品原料研发上市及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应用。鼓励药品上市 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试点。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 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5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科委、区投 促办) (4)商务及金融服务业 引导法律服务业规模持续壮大。支持品牌律师事务所发展, 鼓励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服务网络。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 支持参加重大国际性法律事务、国家重大战略研究和法治政府建 设。鼓励开展法律科技研发,构建法律垂类大模型。支持参加国 家和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比,鼓励高端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参 加专项交流培训。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给予单个项目不超 过 5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投促办) 鼓励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开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 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业务,加大对风险投资、股权并 购、信贷投放等支持力度。鼓励金融业务创新,支持金融特色园 区发展及功能性平台落地,积极引进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机构, 打造“虹桥财富管理走廊”特色品牌。结合发展导向及具体内容, 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5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投促办) 支持广告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蓬勃发展。支持广告业与实 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品牌数字化、数字广告、数字文创等项目 建设。支持开展资质认证、行业标准制定和服务产品开发,搭建 人力资源服务出海业务平台,打造人力资源产业特色园区。支持 质检技术服务品质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结合发展导向和具 体内容,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3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市场 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投促办)
3.构筑人才发展高地 聚焦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加大对高峰人才、重点产业人才、 高技能工匠人才、社会事业紧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引培力 度。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 加强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首站建设,深化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 持续提升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和内涵,优化海外 人才宜居宜业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参与人才资源配置,建立以 市场为导向的人才认定评价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多元化 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开展博士后研发,建 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市区衔接配套的人才激励培养 机制,加大人才安居工程保障力度,发挥人才户籍政策激励导 向作用,创新便利化人才审批服务体系。结合具体内容,给予 引进或认定的人才、团队或项目不超过 500 万元支持。(责任部 门:区人才工作局及相关部门) 4.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鼓励科技研发创新,支持开展硬核技术攻关和科技金融服务。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市场主体创办或联合高校、 科研院所等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上云用数赋智,支持购买通 信、云计算及大模型研发、应用类智能算力等公共服务。鼓励创 新联合体和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小巨人(培育)工程项 目,开放创新应用场景。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给予单个项 目不超过 20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科委) 5.促进总部增能和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创新型企业总部、民 营企业总部落地或升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创新增能、扩大投资 规模。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向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 展,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工业企业及工业服务 业企业技术改造、升规纳统,支持“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 鼓励申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给予单个项目不 超过 5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6.鼓励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支持低碳研究机构、发展联盟落地,建设低碳产业生态主题 园区。支持开展产业、建筑、交通领域节能降碳及可再生能源项 目,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推动 碳普惠应用、“零碳+”和碳足迹、绿色供应链场景开发,推进既 有建筑、园区低碳节能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开展绿 色建筑示范。支持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建设,支持举办具有影响力 的绿色低碳活动,鼓励节能先进评选。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 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5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7.培育质量品牌优势 支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打造“上海标准”,推动执行国 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运用,支持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培育高价值知识 产权。支持质量基础设施、应用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打造 质量品牌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园区。支持质量和标准化、知识产权 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争先创优评比。结合发展导向和具体内容, 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区协同,注重上下联动,强化政策落实,放大政策效应,增强贯 彻的敏捷性、主动性,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产业认 定联动机制和动态调控机制,科学认定、优化流程、规范实施, 切实提升企业感受度和满意度。健全统计监测制度,通过数据收 集、梳理和分析,积极发挥统计监测辅助决策作用。
作用,推动“以链招商”。加强载体、场景、资金等项目落地要素 全方位保障,构建全过程跟踪、全链条服务闭环工作体系。落实 落细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做精做优“三级三系”联系服务 企业机制,持续沉下去走访企业,形成系统的解决方案。规范设 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产业能级跨越提升。
景”。注重“线上”“线下”结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 号等新媒体,采取专题培训、印放手册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 及时收集处理诉求建议,优化完善政策操作流程,推动政策精准 直达快享。
体方法,突出更科学、更鲜明导向,积极运用多方式、多途径, 实施政策效能综合评估,适时调整完善不适应发展需求、责任职 能不清的政策内容,着力增强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政策落地生效,本意见自发 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1 月 14 日。试行期间,如遇上 级政策调整,作相应修订完善。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