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内容
上百类科技项目咨询 · 全流程申报服务 · 资源整合支持
科新咨询 · 服务能力总述
上海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政策咨询与项目申报服务专家
① 政策咨询
基于国家、上海市、16区及张江、临港、大零号湾最新政策,为企业匹配适合项目,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
② 项目申报
从项目规划、研判到实施、答辩、验收全流程贴心服务
③ 创业辅导
初创期企业团队、技术、产品、市场、商业模式等内容陪跑辅导
④ 融资服务
协助科技企业对接资本
Top 20 热门申报项目
基于 100 家代表客户 · 阶段获批项目实战统计
- 注册成立 1 年以上
-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科技人员占比 ≥ 10%
- 研发费用占比 ≥ 3-5%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 60%
- 企业所得税减按 15% 征收
- 上海各区给于首次认定20-30万补贴
- 招投标加分 / 品牌资质
- 部分高资质项目如科技小巨人申报的前置条件
-
1
企业自评
对照 8 项基本条件 + 知识产权 + 研发费用占比 + 科技人员占比, 评估是否符合申报门槛
-
2
知识产权布局
挖掘或申请 I 类 / II 类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 建议 ≥ 1 项 I 类
-
3
研发费用归集
建立研发费用专账, 按 8 大类归集, 按上年销售规模不同,研发费占比分别为不低于5%/4% / 3%
-
4
科技人员统计
统计科技人员名单 + 占比, 要求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 10%
-
5
申报材料编制
编写申报书 + 附件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审计报告/产学研合作等), 不少于 50 项
-
6
网上申报 + 递交
登录"上海科技"网站, 网上填写 → 提交
-
7
专家评审
区级初审 → 专家网评
-
8
公示 + 证书
认定结果公示 10 个工作日 → 无异议 → 颁发高企证书 (有效期 3 年)
-
9
年度发展年报
每年 5 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
10
重新认定 (3 年复审)
证书到期前 3 个月启动重新认定, 流程与首次认定一致
- 营收 ≥ 1500 万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80%
- 近两年每年研发费 ≥ 100 万
- 资产负债率 ≤ 80%
- 1 项以上 I 类知识产权
- 评价得分 ≥ 50 分
- 各区对首次认定给予20-50万奖励
- 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给予核定项目投资10%、最高1亿元的支持
-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购买数字化转型相关服务的,予以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支持
- 科技贷
- 申报国专前置
-
1
指标自评
营收 ≥ 1500 万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80% + 资产负债率 ≤ 80% + 评价得分 ≥ 50 分
-
2
知识产权储备
申请或受让 I 类知识产权 ≥ 1 项 (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
3
研发费用达标
近两年年均不低于100万,且不低于销售收入比例3%
-
4
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 → 专精特新申报入口 → 填写并上传材料
-
5
区级初审
各区经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推荐至市经信委
-
6
市级评审
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
-
7
公示 + 证书
认定结果公示 → 颁发"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 (有效期 3 年)
- 申报项目须符合闵行区主导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和 "大零号湾 "产业发展方向,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执行期不超过 3 年
- 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 对企业主动对接、引进、转化、联合开发高质量科技成果,根据评估结果,分阶段给予不超过科技成果转化费用50%、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
1
确保条件符合
确认企业注册、税管、经营地在大零号湾区域且相应条件满足
-
2
转化方案
编制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建设方案
-
3
科委预审
项目预审及实地走访考察
-
4
专家评审
专家团评审,综合打分
-
5
立项 + 资金
立项后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转化资金支持,分批拨付
-
6
项目实施+中期检查
按转化方案推进, 定期报送进展, 闵行区科委跟踪,拨付中期款
-
7
验收
提交转化成果 (专利/产品/销售) → 验收,拨尾款
- 科技属性的企业或团队
- 企业上年度营收 ≤ 2 亿元
- 研发费用 ≥ 50 万且占比 ≥ 5%
- 职工总数 ≤ 500 人
- 研发人员占比 ≥ 10%
- 初创组成立3年以内,成长组成立8年以内
- 一等奖 100 万 / 项
- 二等奖 80 万 / 项
- 三等奖 60 万 / 项
- 优秀、优胜奖 20 万 / 项
- 注:指市级财政奖励,各区有不同比例配套
-
1
注册报名
登录大赛指定网站注册企业账号, 选择大赛赛道
-
2
申报材料专项及提交
编写 BP (项目概述/市场分析/技术方案/商业模式/团队/财务预测)等
-
3
区级推荐
由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并推荐至市科委
-
4
初赛 (区域赛、专业赛)
路演 (技术/市场/团队),通过率约50%
-
5
复赛
现场路演 8分钟 + 答辩 7 分钟, 通过率约 50%
-
6
半决赛
现场路演 8分钟 + 答辩 7 分钟, 通过率约 10%
-
7
总决赛 + 公示
决赛现场打分 → 公示获奖名单 → 颁发证书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授权一类知识产权,或近两年授权二类知识产权)
- 项目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 在三年内未获得市级财政扶持
- 项目资助:按项目销售收入对应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年
- 人才引进:核心团队引入上海户籍的通道之一
- 职称评定
-
1
成果权属确认
知识产权清晰, 权属明确 (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著作权等)
-
2
申报材料编制
编写高转项目申报书 + 附件 (知识产权/检测报告/销售证明等)
-
3
区级初审
区科委初审后推荐至市科委
-
4
专家评审
市科委组织专家评审 (技术水平/产业化前景/经济效益)
-
5
公示 + 认定
认定结果公示 → 颁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证书
-
6
财政扶持
获取证书次月开始后的两或三年内按销售规模给予财政扶持 (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年)
- 张江园区注册企业
- 符合产业方向
- 在张江核心园或分园(含扩展园)
- 符合指南相关类别支持方向
- 核心园和分园支持方向不同,主要有:
- 高企首次认定奖励(25万)
- 获得融资补助(100-400万,每家最高600万/年)
- 成长型科技企业资金扶持(30-600万)
- 支持园区产业创新发展(最高1500万)
- 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出口国际准入认证(最高100万)
- 创新人才扶持(20-300万)
-
1
属地原则
确认企业注册地 + 税收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 (含核心园 + 22 个分园)
-
2
项目申报
在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填报, 选择申报方向申报提交
-
3
专家评审
张江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网评
-
4
立项公示
立项公示后, 与张江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签订《专项资金项目合同》
-
5
资金拨付
按指南申报方向类别,进行相应资金拨付(一次性或分批次)
- 企业研发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已在海外成功布局(海外同族专利已授权)
- 申报上年转化运用取得成效
- 每件给予10万元扶持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营收/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人员等指标)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产学研证明等)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评审公示
区级部门初审--立项公示
-
5
资金拨付
公示期无异议后,进行对应支持方向的资金拨付
- 注册满 3 年及以上
- 已获高企资质(有效期内)
- 非上市企业
- 营收 ≥ 5000 万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90%
- 近两年研发费合计 ≥ 1200 万
- 4 项以上 I 类知识产权
- 评价得分 ≥ 60 分
- 首次认定区级给予一定奖励(50-100万),部分区对复核通过再给予奖励(5-25万)
- 市级对高成长的国专企业给予最高50万扶持
- 符合条件的申请国家重点小巨人(最高600万扶持)
- 浦东新区对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三新一强"对标提升计划项目,给予最高资助200万
-
1
项目研判
根据申报条件及现有基础判断项目可报性
-
2
网上申报
在"上海市专精特新申报系统"填报 → 上传国专小巨人申报书
-
3
区级推荐
区经委出具推荐意见 → 报市经信委
-
4
市级评审推荐
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工信部
-
5
工信部评审
通过市级推荐后后由工信部组织全国评审
-
6
公示 + 证书
公示无异议 → 工信部颁发"专精特新小巨人"证书 (有效期 3 年)
- 本市注册单位
-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 产品由申请单位研制
-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AI 等)
- 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 政府优先采购
- 推广渠道
- 品牌资质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知识产权取得时间,及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项目评审
第三方机构受理材料,组织专家网上评审
-
5
项目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外发布《推荐目录》,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本市依法注册,行业领军地位、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
- 拥有技术带头人和技术人才队伍、较高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 上一年研发费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 上一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1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600万元);
- 上一年度研发人员不低于60人;
- 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医药制造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不少于6件)
- 具有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 专项金融支持服务
- 人才落户/激励
- 融资贷款
- 上市培育等政策支持
- 获认定满两年可申请国家级
-
1
企业自评
研发费用金额 、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研发设备原值、知识产权数量,具备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资质等
-
2
网上申报
编写申报书 + 附件 (审计报告/知识产权/产学研/研发设备清单等)
-
3
区级初审
各区经委/科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出具初审意见
-
4
市级评审
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 (创新能力/创新机制/行业引领/财务状况)
-
5
公示 + 授牌
认定结果公示 → 颁发"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铭牌
-
6
年度考核
每年 4 月前提交上年度运行情况报告, 不合格撤销资格
-
7
复评 (2 年)
每 2 年组织一次复评, 重点考核研发投入 + 创新产出
- 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 企业经营状态正常,净资产不得为负
- 信用记录良好
- 项目符合服务业发展引导方向
- 重大示范项目资助 ≤ 600 万元
- 重点项目资助 ≤ 300 万元
- 区级 1:1 配套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是否符合指南支持、项目总投入、是否有固投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产学研证明等)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区级初审 + 专家评审
区级初审 →择优推荐至市级 → 评审(现场答辩)
-
5
项目公示+首款拨付
认定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拨付首款
-
6
项目验收+尾款拨付
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验收(答辩)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拨付剩余资金
-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公司
- 培育企业:上年末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上年度主营收入在3000万-1亿元之间;)申请前三年内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上年末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50%;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10亿元之间;申请前三年内主营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市级财政:科技小巨人企业 ≤ 150 万 / 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 100 万 / 家
- 区级 1:1 配套
-
1
企业自评
硬性指标达标:销售收入 ≥ 3000 万 + 增长性20%以上 + 研发人员占比达标
-
2
申报材料编制
申报书 + 附件 (知识产权证书/审计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客户合同等)
-
3
区级初审
区科委初审, 推荐至市科委
-
4
专家评审
市科委组织专家评审 + 现场答辩
-
5
公示 + 立项
公示无异议 → 列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名单
-
6
验收及资金支持
2年执行期满验收后, 按验收结果拨款,优秀、良好、合格分别为最高金额的100%、80%、60%。
- 在本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 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25%
- 近三年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 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在1000万元至10亿元,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 经评审,被认定为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授予“闵行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备案、环评、纳统、总投入及投入明细、是否零用地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评审公示
区级部门形式初审 →组织专家网评 / 现场答辩→立项公示
-
5
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期结束后3个月内,向区经委提交验收申请材料→项目验收(答辩)
-
6
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后,按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
- 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含)以上,已于本年度申报截止前一年后竣工投产,其中设备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项目实际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 项目建设所必需的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
- 项目已纳入“上海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 最高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的 10%
-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 500 万元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备案、环评、纳统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项目评审
专家网评 / 现场答辩
-
5
立项公示
认定结果公示 5-10 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后补助)
- 【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报条件】:
- 专利工作机制较为健全
- 专利资源拥有较为丰富
- 专利实务能力较为突出。
- 【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 通过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项目验收
- 专利工作基础扎实
- 专利管理水平突出
- 专利转化成效明显
- 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 万元的经费支持
- 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 万元的经费支持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知识产权数量、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知识产权运营理方面的证明)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项目评审
区级部门初审 → 推荐至市级 → 专家评审
-
5
项目公示
认定结果公示后 → 颁发证书 +资金拨付
- 项目功能和主要效益发生在浦东新区
- 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数100人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 上一年度研发费达500万元以上
- 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最高50万元资助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研发费,研发人员及占比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实地考察
由区科经委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供评审参考
-
5
评审公示
区级部门初审 → 组织专家评审 / 现场答辩
-
6
公示 + 证书
认定结果公示 → 颁发证书 → 持续跟进维护
-
7
奖励申请
在认定通过下一年,进行项目奖励资金申请
- 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 截止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达到5年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以上
-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亿元以上
- 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全球前5位
-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量行业领先,拥有两项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积极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标准
- 颁发证书或铭牌
- 择优推荐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 部分区给予一定的认定奖励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营收/主导产品市场占用率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项目评审
区级部门初审 →择优 推荐至市级 → 专家网评 / 现场答辩
-
5
立项公示
认定结果公示满后 → 颁发证书
- 项目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及以上
- 已具备建设条件,备案、资金、规划、土地、环保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且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已纳入上海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项目核定新增设备金额的10%给予补贴,上限2000万元
- 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备案、环评、纳统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评审公示
区级部门初审 → 组织专家/答辩 →立项公示
-
5
项目验收
项目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向区经委提交验收申请
-
6
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
- 利用农林废弃物的,投资额应在200万元以上,其它项目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并建成并产生效益
-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的与循环经济相关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与循环经济相关总投入、项目验收竣工、备案、环评等)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专项审计报告、固投清单等)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实地核查
项目基本情况+所有设备运营情况等
-
5
评审公示
区级部门初审 → 推荐至市级 → 专家评审 (答辩)
-
6
合同签订+资金拨付
一性次拨付扶持资金
-
7
绩效评估
由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现场进行项目运行绩效评价
- 申报要求时间之后首次获批上市且在本市实现产出的产品:
- “创新产品”入选范围为:
- (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上市的1类创新药;
- (2)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上市的2类改良型新药;
- (3)通过国家或本市药品监管部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批准上市的医疗器械。
- “名优产品”入选范围为:
- (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上市的境内或境外原研药品的首仿产品;
- (2)研制开发或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药品;
- (3)工作原理或作用机制创新性较强的医疗器械。
- 相应创新药械以“应配尽配”原则配备使用
-
1
企业自评
对照申报条件初步评估 (营收/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人员等指标)
-
2
材料准备
编制申报书 + 附件材料 (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产学研证明等)
-
3
网上申报
登录对应申报系统, 网上填写并生成材料
-
4
项目评审
区级部门初审 → 推荐至市级 → 专家评审
-
5
立项公示
市科委进行立项公示
科新:专精特新企业领域4层阶梯培育路径
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制造业单项冠军的连续申报规划
🔁 横向叠加:3 大特别区专项 + 区级 1:1 配套
在 4 层阶梯培育路径基础上,可叠加对应区域专项资助与区级配套
🚀 科新服务流程 · 4 步法
从首次咨询到后续维护,全流程贴心服务
政策匹配初评
培育规划与时间表
跟进 + 答辩辅导
复审 + 持续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