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而出台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涵盖支持科技企业集聚成长、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12个方面,具有镇级资金统筹机制,2024—2027年有效期。
为进⼀步统筹科技创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质⽣产⼒,根据嘉定区科委、财政局《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产⼒的若⼲政策》(嘉科合规〔2024〕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支持科技企业集聚成长(⼀)⽀持⾼校院所、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化和科技项⽬产业化,根据其技术独创性先进性和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性,给予最⾼100万元⼀次性资⾦⽀持。⽀持范围:具有⾃主知识产权、国际先进或国内⼀流科技成果的⾼校院所科研团队、海内外创新团队等。⽀持标准:根据科创团队落地企业的技术独创性先进性、产业链供应链重要性、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经评审,对孵化初创企业给予最⾼100万元⼀次性资⾦⽀持,对迁⼊落地企业给予最⾼50万元资⾦⽀持,最⾼不超过核⼼团队出资总额的50%。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注册成⽴或迁⼊时间应在2年以内,相关科技成果权属清晰。
2. 核⼼团队以现⾦投⼊、知识产权作价⼊股等形式占企业股份不低于20%。
3. 申报主体需提供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权属证明、项⽬产业化进展和销售情况证明等佐证材料。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式:021。(⼆)对以成果转化为⽬标、促进新质⽣产⼒发展的专业研究机构,或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重⼤创新项⽬,可按照“拨投结合”等⽅式给予项⽬⽀持,每年最⾼不超过2000万元,⽀持期不超过五年。⽀持范围:聚焦嘉定区重点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持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平,已实现核⼼技术攻关,具备良好产业化发展潜⼒的优质创新项⽬和专业研究机构。⽀持标准及申报条件:根据嘉定区“产研联动、拨投结合”项⽬相关细则执⾏。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式:021。(三)⽀持企业开展重点产业⽅向技术产品和关键核⼼技术研发,对突破“卡脖⼦”技术并实现国产替代、重⼤原创科技成果的,给予不超过项⽬研发投⼊的30%、最⾼2000万元资⾦⽀持。⽀持范围:聚焦嘉定区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向,开展关键核⼼技术和产品研发,实现关键核⼼技术突破、关键产品国产替代或重⼤原创科技成果的企业。⽀持标准:
以项⽬实际研发投⼊为基准,经评审后分级分类给予⽀持:
1. 对突破“卡脖⼦”难题、实现关键技术国产替代的,给予不超过项⽬研发投⼊15%、最⾼1000万元资⾦⽀持。
2. 对实现重⼤原创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平的,给予不超过项⽬研发投⼊30%、最⾼2000万元资⾦⽀持。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应是拥有国家级科创平台、⾼层次科创⼈才、国家国际标准或承担国家、市级科技重⼤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的企业。
2. 关键技术国产替代成果应具有明确的国产替代空间,已实现产业化应⽤;国际国内领先重⼤原创成果原则上应取得国内外核⼼期刊或国家级科研奖励等成果,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已形成⼀定产业成效。
3. 申报主体需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证明、成果权属证明、项⽬研发投⼊证明、产业化收⼊证明等佐证材料。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式:021。(四)对获国家级、市级、区级颠覆性技术赛事奖项的团队,分别给予最⾼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上海市科技⼩巨⼈(培育)企业给予1:1配套⽀持,对嘉定区科技⼩巨⼈企业给予最⾼30万元资⾦⽀持。按照上海市评价⽀持优质科技企业导向,对区级相应类型企业给予不⾼于市级的⽀持。颠覆性技术赛事获奖单位⽀持范围:获国家级、市级、区级颠覆性技术赛事奖项,且为嘉定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科技企业、团队等。⽀持标准:
1. 对获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赛奖项的企业、团队,给予最⾼50万元奖励。
2. 对上海市级颠覆性技术创新赛事中获奖的企业、团队,给予最⾼30万元奖励。
3. 对获嘉定区未来产业颠覆性技术⼤赛奖项的企业、团队,给予最⾼20万元奖励,其中⾦奖最⾼20万元、银奖最⾼10万元、铜奖最⾼5万元。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的获奖项⽬需在嘉定区内实现成果转化,形式包括项⽬团队企业落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应⽤、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新增融资等。
2. 申报主体需提供对应赛事的获奖证书、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式:021。科技小巨人企业⽀持范围:
1. 上海市科技⼩巨⼈(培育)企业;
2. 嘉定区科技⼩巨⼈企业。⽀持标准:
1. 对上海市科技⼩巨⼈(培育)企业给予1:1配套⽀持。
2. 对嘉定区科技⼩巨⼈企业,根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按照企业⽴项年度营收较上⼀年度营收增幅给予相应⽀持。其中,增幅⼩于或等于20%的,给予15万元资⾦⽀持;增幅⼤于20%且⼩于或等于50%的,给予20万元资⾦⽀持;增幅⼤于50%的且⼩于或等于100%的,给予25万元资⾦⽀持;增幅⼤于100%的,给予30万元资⾦⽀持。申报条件:
1. 上海市科技⼩巨⼈(培育)企业需根据市级部⻔相关要求获得上海市科技⼩巨⼈(培育)企业⽴项资助,并通过项⽬验收。
2. 嘉定区科技⼩巨⼈企业注册登记满3年及以上、符合科技信⽤管理要求、⾮上市的有效期内⾼新技术企业。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当年市级科技⼩巨⼈(含培育)企业;(2)上年末企业研发⼈员⼈数占职⼯总数的⽐例:制造类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总额占主营业务收⼊总额的⽐例不低于5%;(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在3000万元⾄10亿元之间;(5)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或净利润的复合增⻓率在20%以上,或前三年内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6)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灵活的激励机制;(7)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巨⼈企业、上海市科技⼩巨⼈培育企业⽴项的,不可再申请区科技⼩巨⼈企业。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企业服务科,联系⽅式:021。二、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五)⽀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概念验证中⼼、技术转移转化中⼼等⾼⽔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根据创新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给予每年最⾼50%、不超过500万元资⾦⽀持。⽀持范围:以服务技术供需对接、成果转移转化、概念验证、企业培育等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核⼼业务的独⽴法⼈或⾮法⼈组织。⽀持标准:
1. 对纳⼊布局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采取合同式管理,约定建设⽬标和周期、具体任务、资⾦投⼊、考核评价指标(综合及年度)等,按合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2. 根据平台建设运营⽬标、经费投⼊情况,对纳⼊布局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年度总投⼊50%的资⾦⽀持,最⾼500万元,⽀持期⼀般不超过5年。
3. 根据约定的建设任务和考核⽬标,⽀持资⾦实⾏总额控制、分阶段拨付。申报条件:
1. 根据嘉定区科技、产业领域发展布局,结合相关平台现有基础、⾏业能级、资源禀赋、发展成效等,通过区科委遴选评定的,纳⼊本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布局。
2. 纳⼊布局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技术供需对接、成果转移转化、概念验证、企业培育等⽅⾯,应具备必要的固定场地、⼈才队伍、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具备完善的建设运营机制、成熟的管理制度、必备的⾏业认定资质等。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式:021。(六)⽀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运营研发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根据资源共享使⽤及服务成效,给予每年最⾼100万元资⾦⽀持;⿎励各类创新主体使⽤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嘉定科技双创券。研发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运营⽀持范围:嘉定区企业、⾼校、科研院所、医院、研发机构、创新平台或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运营的研发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持标准:根据资源共享使⽤及服务成效,给予每年最⾼100万元资⾦⽀持。申报条件:重点聚焦⾯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业领先⽔平的开放共享平台。上海市科技创新券配套兑付根据《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双创券管理办法(嘉科规〔2023〕1号)》⽂件执⾏。对获得市级科技创新券补贴的企业(团队)给予不超过50%市级补贴⾦额的配套。年度区级⽀持⾦额不超过15万元。⽀持范围:获得市级科技创新券补贴企业(团队)。⽀持标准:根据市级补贴⾦额予以不超过50%的补贴配套,企业(团队)获得配套资助⾦额不超过年度区级资助标准15万元。申报条件:根据市科委下达的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补贴名单和资助额,区科委予以配套⽀持。嘉定科技双创券兑付⽀持范围:
1. 中⼩微企业:规模符合《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的企业。
2. 创业团队:已⼊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尚未注册成⽴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核⼼成员不少于3⼈)。⽀持标准:
1. 以电⼦券形式,采⽤事前申领、事后补助的⽅式进⾏补贴。
2. 每家企业每年可使⽤额度最⾼15万元,每个团队每年可使⽤额度最⾼5万元,适⽤于购买已⼊库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科技创新服务。
3. 经核定符合要求的科技创新费⽤,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50%的⽐例补贴;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最⾼不超过20%的⽐例核定,最⾼不超过15万元。申报条件:《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双创券管理办法》(嘉科规〔2023〕1号)要求产⽣的科技创新费⽤。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园区科,联系⽅式:021。(七)⽀持各类社会⼒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创新服务成效,给予每年最⾼300万元资⾦⽀持,⽀持期不超过3年;纳⼊市级备案评价体系的,按照市、区1:1⽐例给予配套⽀持。⽀持范围:经认定在本区承担公共研发职能,为核⼼业务的企业、⺠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实施“三不机制”的事业单位(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资总额限制)。⽀持标准:
1. 对经认定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不超过上年度研发投⼊的20%,给予每年最⾼300万元资⾦⽀持。
2. 对纳⼊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评价体系的主体,按照市、区1:1⽐例给予配套⽀持,不再另⾏开展区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持。申报条件:
1. 具有公共研发属性:主营业务收⼊中具有公共研发属性的技术性收⼊占⽐超过50%,公共研发属性具体指以基础研究、应⽤研究、关键核⼼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等,不包括主要从事⽣产制造、研发服务外包、教学培训、园区管理、⽣产性检验检测等活动;
2. 具有稳定的研发投⼊能⼒:年度研发投⼊占主营业务收⼊⽐例不低于20%或达到500万元,尚未产⽣主营业务收⼊的,研发投⼊占总⽀出⽐例不低于50%;
3. 具有稳定的⼈才队伍:固定研发⼈员20⼈以上,占员⼯总数⽐例不低于30%,其中全职研发⼈员不低于10⼈,且具有硕⼠、博⼠学位或⾼级职称的研发⼈员占固定研发⼈员⽐例不低于30%;
4. 具备完备的基础条件: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原价总值不低于 200万元或上年度委托研发测试⾦额不低于200万元,位于嘉定区固定场地⾯积不低于600平⽅⽶;
5.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机构章程,并在研发投⼊、机构运⾏、⼈才队伍建设、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等⽅⾯,建⽴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物医药科(前沿技术科),联系⽅式:021。(⼋)⽀持科技领军企业建设企业开放创新中⼼,根据企业开放创新中⼼建设运营情况,给予不超过核定总投⼊⾦额的20%、最⾼不超过500万元⽀持。⽀持范围:由⾏业⻰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发起、经认定为区级开放创新中⼼的在本区开展创新赋能的⺠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企业。⽀持标准:根据企业开放创新中⼼建设运营情况,给予不超过核定总投⼊⾦额的20%、最⾼500万元资⾦⽀持。申报条件:
1. 发起主体为⾏业⻰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中国百强、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独⻆兽企业等。
2. 具有明确的建设⽅案,包括建设⽬标、建设主体、资⾦来源,投⼊⽅向等。
3. 具有清晰的赋能规划,包括赋能⽬标、赋能机制、招募计划等。
4. 具备开放的空间条件:拥有位于嘉定区固定场地⾯积不低于600平⽅⽶。
5. 具备专业的运营团队:10⼈及以上技术、运营、管理专业⼈员。
6.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创新中⼼章程,建⽴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7. 建成3年内完成下列五个功能条件中任意三项:(1)实体孵化赋能功能:新注册企业30家或认定⾼新技术企业15家;(2)技术赋能功能:申报知识产权50项以上;(3)投资赋能功能:获得VC/天使投资20项或⾦额2亿元以上;(4)商业赋能功能:商业合作20项或技术交易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5)⽣态赋能功能:⾃主或合作开展赋能活动30场以上。政策咨询:区科委⽣物医药科(前沿技术科),联系⽅式:021。(九)⽀持企业主体以校地、院地合作模式建设⾼⽔平科技园区,评为⽰范园区的,给予最⾼30万元⼀次性奖励。⽀持范围:注册独⽴法⼈或⾮法⼈组织作为运营主体,成⽴并在本区实际运⾏超过⼀年,形成⾼⽔平成效的校地、院地合作科技园。⽀持标准:经评审认定为嘉定区校地、院地合作⽰范园区的,给予最⾼30万元⼀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 园区应依托⾼校院所科研和技术优势,聚焦嘉定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结合嘉定校地、院地合作科技园总体规划,打造形成具有⾃⾝特⾊的园区发展定位。
2. 园区应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可⾃主⽀配场地总⾯积不低于5000平⽅⽶,职业化服务团队占总运营团队⼈数60%以上;⼊驻企业、团队达20家(个)以上,其中校地、院地合作企业占⽐不低于50%。
3. 园区应具备专业化导师队伍,能够整合⾼校院所和市场化资源,为⼊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专业咨询、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营销等服务功能。政策咨询:校地合作:嘉定区科委科技园区科,联系⽅式:021;院地合作: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式:021。三、支持科技创新生态建设(⼗)⽀持企业开放新技术应⽤场景,对为新技术⼤规模⽰范应⽤提供应⽤场景的企业,根据实际效果,给予企业投⼊总额的30%、最⾼100万元资⾦⽀持。⽀持范围:⽀持新能源汽⻋、⾼端装备制造、⽣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持标准:给予提供应⽤场景⽰范实施的企业因设备改造、技术迭代、配套设施等不超过投⼊总额30%、最⾼100万元资⾦⽀持。申报条件:以推进技术创新、强化产业带动为⽬的,⽀持对重⼤技术装备或重要战略产品进⼊市场的产业化前期研发实施的前瞻性、验证性、试验性应⽤场景技术攻关,为新技术、新产品⼤规模⽰范应⽤提供场景机会,⿎励创新主体开展上下游配合与新技术集成,打造形成具有⾏业、区域带动⽰范意义和市场前景的项⽬,解决科研成果产业化最后⼀公⾥问题。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园区科,联系⽅式:021。(⼗⼀)对获得科技信贷的企业,给予最⾼10万元利息补贴、最⾼10万元担保(保险)费补贴,最⾼不超过应付利息、保费总额的50%;对获得市级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的企业,按照市、区1:1⽐例给予配套资助。⽀持范围:
1. 获得市科委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推出科技⾦融产品⽀持的企业;
2. 纳⼊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持标准:
1. 科技信贷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最⾼10万元的利息补贴,最⾼不超过实际⽀付利息的50%⽐例。
2. 担保(保险)费补贴。每年给予最⾼10万元保费(担保费)的区级补贴,最⾼不超过实际保费的50%⽐例。
3. 创业保费补贴。根据市、区1:1⽐例给予配套⽀持。申报条件:
1. 科技信贷利息补贴。通过上海市科技⾦融信息服务平台申请“科创助⼒贷”并获得贷款,已按时还本付息,履⾏完成贷款合同。
2. 担保(保险)费补贴。通过上海市科技⾦融信息服务平台申请“科技型中⼩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担保)贷款”并获得贷款,已按时还本付息,履⾏完成贷款合同,且获得市级财政保费(担保费)专项补贴。
3. 创业保费补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并获得市级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咨询:嘉定区科技⾦融服务站,联系⽅式:021嘉定区科委科技企业服务科,联系⽅式:021(⼗⼆)⽀持各类创新主体在嘉定举办⾼能级科技展会等活动,根据规模成效和实际发⽣费⽤等,给予单项最⾼不超过300万元的资⾦⽀持。⽀持范围:在嘉定区牵头举办具有影响⼒的⾼能级科技展会等活动的企业或机构。⽀持标准:根据科技展会、活动等规模成效,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实际⽀出总额的80%、最⾼300万元资⾦⽀持。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应为科技展会、活动等的主办单位或主要承办单位,且为展会活动的主要出资主体。
2. 科技展会、活动等应符合嘉定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向,在服务科技交流合作、促进引才引智、助⼒成果转化等⽅⾯具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
3. 申报主体需提供展会、活动等规模、参与⼈数、活动能级、活动成效和资⾦⽀出情况等佐证材料。政策咨询: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式:021。政策留言板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我要问 我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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