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特征】
1)节能技改项目
2025.01.01—2026.04.30竣工并验收,且已试运行满 3 个月的大型商业建筑节能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支持方式:
市级项目:按市补贴1:1 区级匹配,市区合计不超项目投资额
区级项目:年节能量≥20 吨标准煤,按1000 元 / 吨标准煤补贴,单个项目最高 300 万元
2)能效对标项目
2025 年度能耗指标达《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55-2017)行业先进值
支持方式:
最高 15 万元 (每 5 年一个周期,同一单位每周期仅可享受 1 次)
【项目归口】浦东新区商委
关于开展2026年浦东新区商业行业节能低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浦东新区商业行业节能低碳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浦东新区商业建筑加快推进节能技改和能源对标工作,促进新区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浦东新区商业行业节能低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浦东新区实施,经营状态正常、无失信行为且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二)在浦东新区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实施主体。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商业能效对标管理
为鼓励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并取得显著效果的企业,按照《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修订版)(DB31/T55-2017)及国家和市相关产业能耗标准、大型公共建设能耗标准,对能效对标达到行业先进值的用能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能效对标管理的补贴奖励政策扶持以每五年规划为一个周期,同一商业单位每个周期内可以享受一次。
(二)商业节能技术改造
对本区内既有大型商业建筑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著节能效果并具有一定推广意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入市级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参照市相关补贴办法给予不超过1:1的匹配,市区两级的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列入区级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2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按照项目实施后节能量给予不超过1000元/吨标准煤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项目并获得竣工验收报告且已试用了三个月的项目。
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商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请报告》及附表(附件1、附件2);
2、实施节能技改项目的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等;
3、节能技改项目验收报告(双方验收);
4、改造方案含设计图纸、新设备(材料)的性能参数文件;
5、改造前、后系统运行时间的依据;
6、改造前、后用能量统计与分析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所申报种类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能效对标管理项目
申报条件: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企业能耗指标达到《上海市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552-2017先进值。
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商业企业能效对标管理补贴申请报告》(附件3);
2、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2025年全年各类能源逐月消耗费用帐单;
4、上报浦东新区商业企业能耗监测数据凭证;
5、分项计量连续上传区平台的相关截图。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按时间截点递交申报材料,由新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定。
(二)申报联系方式
节能技术改造、能效对标管理项目
联系人:
陈老师 50750092
贾老师 61472998
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联系人:
黄老师 28282656
(三)时间节点
节能技术改造、能效对标管理项目申报工作,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