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上海市经信委-2025年度市级设计创新中心认定和复核结果(16家+40家)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设计创新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消〔2026〕660号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新工办,相关区文创办,相关高校院所、行业组织、重点园区和企业:
为加快推进上海“设计之都”建设,培育壮大设计产业市场主体,根据《上海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级设计创新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工业、建筑、服务、时尚、数字经济等领域中,已建立内部设计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独立设计企业等均可进行申报。
申报单位依法在上海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心稳定运营2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和突出的设计创新能力。
设计团队人员应达到30人以上,申报企业设计创新中心的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年均10项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50项以上;申报设计创新企业的近三年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应不低于800万元。(详见《管理办法》第五条及其附表)
认定为市级设计创新中心的企业可获得市、区两级相关政策扶持,并纳入动态管理。(详见《管理办法》第九到十二条)。之前批次入选的培育对象,如达到认定条件的,可以再次申报认定。
请2023年度认定的市级设计创新中心参加此次复核。复核所需材料、填报方式、报送时间等要求与此次2026年度新认定一致。
请2020、2021、2022年度认定的市级设计引领示范企业(已获评市级设计创新中心的除外)参加此次复核。复核所需材料、填报方式、报送时间等要求与此次2026年度新认定一致。
上述企业经区级初审和市级复核通过的,统一换发“上海市设计创新中心”牌。未参加复核或复核不通过的,将撤销其市级设计创新中心和市级设计引领示范企业资格。
消费品和时尚产业发展处(创意设计产业处)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23112645
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杨馨黎 电话:13611936003
徐汇区桂箐路15号1号楼2楼
附件:市级设计创新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