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6年松江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13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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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

1、集成电路首轮流片

境内产线工程验证全掩膜首流片(不含境外),需拥有布图 / 发明专利,最高 200 万元。

2、集成电路测试认证

2025年完成自主研发芯片设备、材料的检测认证项目,最高 100 万元。

3、首批次产品推广应用

芯片、元器件、先进材料等首次市场化产品,单产品最高 100 万,单企业年度累计最高 300 万。

4、新材料中试基地建设

企业自建新材料中试基地,最高 200 万元。

5、仪器仪表产品市场拓展

科学仪器、检测设备及核心耗材创新产品推广,单产品最高 100 万,单企业年度累计最高 200 万。

(同一年度一家企业仅可申报一个项目,且申报项目未获取其他财政资金)

【申报周期】

线上:2026.6.29—7.13

线下:2026.7.20—7.24

【项目归口】松江区经委-技术进步科

关于2026年松江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松江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仪器仪表等重点产业发展,助力松江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现将2026年松江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项目申报起始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4、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支持类别

(一)支持集成电路首轮流片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工程验证性质(非量产)产品开展全掩膜板(Full Mask)首轮流片(不支持境外流片):

1、申报要求

(1)工程产品首次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集成电路生产线上完成流片;

(2)产品为先进制程的数字芯片,或技术先进的特色芯片;

(3)相关产品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发明专利。

2、支持标准

支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见四、基础材料);

(2)产品证明:芯片版图缩略图、产品外观照片等;

(3)知识产权证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相关发明专利);

(4)测试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鉴定报告。

(二)支持集成电路测试认证

支持应用于集成电路的设备、核心部件、材料等产品开展相关测试认证项目:

1、申报要求

(1)申报的产品属于企业自主开发或生产,并获得相关知识产权;

(2)所申报的测试或认证项目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内完成。

2、支持标准

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见四、基础材料);

(2)测试报告或认证证书等证明文件;

(3)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三)支持首批次产品推广应用

对首次实现市场推广应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芯片、关键元器件、模组、设备)以及先进材料产品给予支持:

1、申报要求

(1)首批次产品界定:产品完成研发定型(产品型号以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已确定)并首次形成市场推广;

(2)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支持标准

单个产品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支持。

3、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见四、基础材料);

(2)产品型号以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说明、测试报告;

(3)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4)用户使用报告(有则提供)。

(四)支持新材料中试基地建设

支持企业建设新材料中试基地,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见四、基础材料)

2、中试基地设备清单;

3、已开展中试服务项目清单。

(五)支持仪器仪表产品市场拓展

支持仪器仪表研制生产企业开展创新产品市场拓展,单个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

1、申报要求

(1)产品范围:产品包括科学仪器、高端仪表和检测设备整机、仪器仪表关键核心部件和耗材等;

(2)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已形成市场推广应用。

2、支持标准

单个产品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支持。

3、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见四、基础材料);

(2)产品型号以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说明、测试报告;

(3)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4)用户使用报告(有则提供)。

三、特别说明

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本专项政策一个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四、基础材料

以下基础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生成);

2、街镇推荐意见表(街镇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生成,街镇盖章);

3、项目申请报告及其他要求(向联系人咨询);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最新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项目申报起始日期前两个月内);

6、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完税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PDF文件,A4幅面,按照申报材料顺序上传,并按材料类型合理命名电子文档文件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60769556)。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经区经委初审通过后,由所在街镇(经开区)审核同意推荐并出具《初审意见表》(需签字盖章),申报企业在项目规定申报时间内将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技术进步科。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3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

七、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松江区经委 技术进步科

联 系 人:

➣陈老师 37737125

➣胡老师 37737122

联系地址: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21室

附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说明.docx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