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式】
崇明区对获批项目按市级补助金额不低于 50% 配套资金(市区配套比例 1:0.5)
【项目归口】崇明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
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崇明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促进崇明区“2+3+N”生态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崇明区2026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报单位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附件1)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附件2)要求,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崇明区”,点击“立即办理”即可进入申报页(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f3c78968-b246-4618-9d2f-6f9fbd3be2f1)。
第二步:网上填写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其中,企业年审报告的出具方原则上应为《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名单》中A类或B类审计公司。
第三步:下载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其余所需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m5835@126.com,并与我委进行电话确认。第四步:确认后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送交至崇明区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17室。
2026年第二批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7月20日(周一),过时不再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初审由本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其后会同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成员单位,综合打分确定名单后,转报市发展改革委终审。初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区发改委联系人:陈冲、杨姚瑜 联系电话:69695879
附件:
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