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黄浦区 30 万元最高;临港、闵行 25 万元;浦东、张江核心园、嘉定、金山、青浦、松江(智能终端产业)、杨浦、普陀、崇明 20 万元;张江分园 25 万元(分两年 15+10 拨付);徐汇、长宁、奉贤 最高 20 万元;静安 最高 25 万元;虹口 分年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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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黄浦区 30 万元最高;临港、闵行 25 万元;浦东、张江核心园、嘉定、金山、青浦、松江(智能终端产业)、杨浦、普陀、崇明 20 万元;张江分园 25 万元(分两年 15+10 拨付);徐汇、长宁、奉贤 最高 20 万元;静安 最高 25 万元;虹口 分年 20 万元。
A:黄浦区 30 万元首次认定 + 10 万元重新认定,全市最高。临港新片区首次和重新认定都是 25 万元(重新认定需未拿过高新奖励)。
A:崇明区 100 万元;浦东、临港按研发费加计扣除 10% 最高 100 万元;闵行、松江、金山 最高 60 万元;嘉定、青浦、普陀、奉贤 50 万元;杨浦、静安、徐汇 最高 50 万元;黄浦区 40 万元。
A:青浦区 3 万元,崇明区 5 万元,虹口区 最高 2 万元。上海市级对连续两年产值(营收)增速 20% 以上的企业,最高 50 万元。
A:静安区累计最高 135 万元(专精特新首次 25 万 + 复核 10 万 = 35 万;小巨人首次 50 万 + 复核 25 万 + 新迁入 60 万 = 100 万;合计 135 万)。
A:市专精特新首次认定:按上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 10%,最高 25 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首次认定:按上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 10%,最高 100 万元。政策依据:浦科经委规〔2024〕1号。
A:首次认定 25 万元。专精特新首次认定 20 万,重新认定 5 万;小巨人首次认定最高 60 万。政策依据:闵科委规发〔2025〕2号。
A:张江科学城核心园高新首次认定 20 万,重新认定 5 万;张江分园首次认定 25 万(分两年 15+10 拨付)。大张江无单独奖励,相关资金合并到张江科学城或各区政策中。
A:企业从"市专精特新"升级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时,可申请原专项奖励与新层级奖励的差额部分。浦东、松江、临港等多个区都有此政策。
A:多数区有,但金额低于首次认定。黄浦重新认定 10 万元最高;临港重新认定 25 万元(需未拿过高新奖励);浦东、嘉定、金山、松江、杨浦、普陀、崇明重新认定 5 万元;虹口分年 10 万元;徐汇最高 10 万元;长宁最高 10 万元;奉贤最高 10 万元。
A:①上年研发费用 ≥1000 万元(占主营 ≥3%);②研发设备+软件 ≥1000 万元(生产性服务业 ≥600 万元);③研发人员 ≥60 人;④近三年知识产权 ≥6 件;⑤需已获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A:临港新片区市级 300 万元全市最高(原"临港研发创新机构",2024 年改名)。闵行区区级 100 万元 + 评价优秀 50 万元;普陀、嘉定、徐汇市级 100 万元;青浦、松江市级 60 万元;奉贤、金山、崇明市级 50 万元。
A:区级认定:按上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 10% 最高 50 万元;市级认定:按上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 10% 最高 100 万元。政策依据:浦科经委规〔2024〕1号。
A:每两年评价:浦东、临港、闵行、松江、金山、青浦、虹口、杨浦、崇明、奉贤、静安。每三年评价:普陀、嘉定、黄浦、宝山、徐汇。评价优秀或当年度新认定可免一次评价。
A:必须先区级、再市级。市级申报的前置条件是"需已获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A:研发费用是会计科目上的研发投入金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是税务概念 = 研发费用 × 加计扣除比例(一般 100%)。浦东、临港、静安等区奖励按"加计扣除额"计算,其他区按"研发费用"计算。
A:闵行要求 15% 或 ≥30 人;嘉定、黄浦、临港、静安 30 人;普陀 25 人;长宁 25 人;奉贤 20 人 + 学历职称过半;青浦、虹口、杨浦 20 人;松江 20 人;金山 12 人;崇明 15 人;宝山 10 人;市级要求 ≥60 人。
A:青浦区对专精特新奖补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奉贤区对认定企业"颁发证书和铜牌"。
A:公式 = (末期值/初期值)^(1/年数) - 1。示例:2023 年营收 1000 万,2025 年营收 1500 万,2 年复合增长率 = (1500/1000)^(1/2) - 1 = 22.5%。
A:高企有 2 个增长率指标:①净资产增长率(10 分);②销售收入增长率(10 分)。按 3 年平均计算(需提供申报年度前 3 年的数据),公式:1/2 × (上一年末/前一年末 + 本年末/上一年末) - 1。
成立时间短的 2 年数据(不足 3 年):不乘以 1/2,按 2 年公式计算:上一年末/前一年末 - 1。
特殊情况:
A:首次认定硬性要求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还有 3 个加分项(各 5 分):主营业务增长率超行业均值、利润增长率超行业均值、净资产增速超行业均值。
A:科技小巨人培育和科技小巨人均要求"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20%"(硬性要求,特例原则:如企业近三年获得累积融资金额 5000 万/8000 万,可不受两项增长率 20% 限制)。
A:营收复合增长率硬性 ≥10%。
A:
| 上年营收 | 近三年复合增长率 | 近两年连续增长率 |
|---|---|---|
| 500-2000 万(含) | ≥25% | ≥35% |
| 2000-5000 万(含) | ≥20% | ≥30% |
| 5000 万-2 亿(含) | ≥15% | ≥25% |
| 2 亿-5 亿(含) | ≥10% | ≥20% |
满足一项即可(复合增长率或连续增长率任一达标)。
A:两者均为高企评审的 10 分项,没有"哪个更关键"。实操中净资产增长率更易达标(净资产相对稳定),销售收入增长率波动更大(受市场影响)。
A:
区别:CAGR 反映"年化复合水平",不受中间年份波动影响;算术平均受极端年份影响较大。
多数项目要求复合增长率(CAGR),因其更准确反映长期成长能力。
A:分两种情况:
硬性要求类(不达标即不通过):
→ 负增长直接不通过
评分项类(影响分数,不影响申报资格):
结论:负增长不影响"能否申报",但直接影响"能否通过"——尤其高企的成长性指标占 20 分权重,负增长 = 这部分直接归零。
A:通常不行。多数项目要求"近三年"或"近两年"的数据。新企业可考虑:①创新型中小企业(部分区允许新企业申报);②先运营 1-2 年再申报;③张江科学城高增长"近两年连续增长率"可作为新企业选项。
A:建议路径:科技型中小企业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 → 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科技小巨人/大张江(由低到高)。具体路径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调整。
A:多数区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如奉贤区)。具体以各区政策原文为准。
A:通常在项目认定后 3-12 个月内到账。多数区需企业主动申请(部分区采用"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