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支持科技企业主动对接、引进、转化、联合开发高质量科技成果,分阶段给予不超过科技成果转化费用 50%、最高 1000 万元的经费支持。...

📄 政策原文

支持科技企业主动对接、引进、转化、联合开发高质量科技成果,分阶段给予不超过科技成果转化费用 50%、最高 1000 万元的经费支持。

📋 申报条件

注册、纳税、实际经营在 "大零号湾 "区域(北至 S32 申嘉湖高速,西至沪闵路,东至虹梅南路,南至黄浦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1) 申报单位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2) 申报项目须符合闵行区主导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和 "大零号湾 "产业发展方向,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执行期不超过 3 年;
(3) 申报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有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
(4) 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市级和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主管部门
闵行区科委
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对企业主动对接、引进、转化、联合开发高质量科技成果,根据评估结果,分阶段给予不超过科技成果转化费用 50%、最高 1000 万元的经费支持。
📝 概要:(待补)
适用地区
大零号湾
官方来源
沪府办规〔2024〕7号、闵科合〔2025〕12号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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