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参与制定各级标准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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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 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单位,相关标准经批准发布的;
  2. 申报主体每年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两项;
  3. 申报项目须在标准发布后 2 年内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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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对发布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的作为第一起草人单位,分别给予上限 10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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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大零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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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政策文号: 沪府办规〔2024〕7号、闵科合〔2025〕12号
说明:文件名称与文号相同,详见上方政策文号
✓ 已由 科新咨询顾问 人工验证 (2026-08-20 10:13:27)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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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科新咨询研究团队  |  审核:科新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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