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2 天使投资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支持天使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企业。...

📄 政策原文

支持天使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企业。

📋 申报条件

  1. 被投企业成立不满 5 年,且须注册在 "大零号湾 "区域;
  2. 投资机构须注册在 "大零号湾 "区域,且基金规模至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3. 投资机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主管部门
闵行区科委
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天使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企业进行首轮投资满一年后,给予其不超过投资额 30%、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单家投资机构每年累计奖励最高 100 万元。
📝 概要:(待补)
适用地区
大零号湾
官方来源
沪府办规〔2024〕7号、闵科合〔2025〕12号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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