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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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支持范围支持范围涵盖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中的媒体与艺术、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创意、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广告及会展服务、休闲娱乐、文化创意投资运营、咨询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制造及销售、文化创意辅助用品生产及销售等领域,着力推动影视、艺术品、演艺、游戏电竞、网络文化、创意设计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一)在建扶持类项目在建扶持类项目重点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发展前景良好、具备行业引领与创新能力、竞争优势显著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具体包括:1.文商旅体展联动类项目:支持文化、商业、旅游、体育和节展赛事深度融合,创新文商旅体展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时尚创意类项目:支持企业加大时尚设计、核心技术、生产及市场投入,打造创新产品和体验场景,强化供需适配。包括:展现东方美学和可持续时尚的服装和配饰;应用高品质原料的功效护肤、时尚彩妆和香氛香水;绿色有机食品、精致休闲食品、创新功能食品;融合古法錾刻、花丝镶嵌、鎏彩和现代工艺的珠宝首饰,黄酒等经典产业等。3.文化创意赋能产业类项目:支持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在产品和经营模式中加强文化创意应用,提升竞争力和附加值。包括:时尚轻量化消费电子、绿色智能家电、智慧照明和全屋智能;高品质时尚家具、科技家纺,适老和婴童产品,宠物用品;智能健身器材和可穿戴设备,专业运动和户外装备;颜值和功能兼备的文创潮玩、AI玩具等。4.新技术应用类项目:强化数字赋能,支持通过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助力文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创造力和创新力的项目;以及虚实融合虚拟园区、文创产业版权技术与交易应用等平台建设。5.文化创意平台类项目:鼓励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支持文创产业重大项目及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奖项目在上海落地。支持为文创企业发展提供各类信息咨询、产业对接、展览展示、新品推广等公共服务的平台和活动。支持文创产业海内外推介与交流合作,助力文创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提升国际国内影响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6.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项目。(二)成果资助类项目对文旅产业、新闻出版、游戏电竞、文体娱乐业、互联网优质内容、设计创新与时尚消费、文创园区、文创金融服务等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给予成果资助,具体包括:1.文旅产业:支持演艺行业提振消费,聚焦演艺大世界等融合项目;打造艺术品交易周品牌,培育本地艺术相关业态;建设文化消费集聚区与夜间项目,推进文创产品开发及节展赛活动举办;扶持动漫原创内容、IP开发与重大活动;助力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与品牌活动;同时推动演艺、艺术品、动漫、视听等文化产品与服务出海开展交易、演出、播映等活动。2.新闻出版:支持主题及优秀原创图书出版、上海学术·专业出版中心建设,扶持上海图书出版品牌;支持期刊影响力提升、发行渠道及实体书店建设、印刷产业创新,扶持全民阅读品牌活动;支持网络出版及数智融合转型、版权产业发展与国际传播等。3.游戏电竞:支持《上海市关于支持游戏电竞产业发展的若干举措》明确的集聚区内孵化器建设、国际性行业活动和评奖项目、原创精品游戏产品、“游戏+”优质赋能项目、游戏出海服务平台、自有电竞品牌赛事、国际顶级电竞赛事引进、电竞标准体系建设等,以及在本市举办的电竞活动和具有权威性的电竞产业研究分析成果。4.文体娱乐业:支持文体娱乐业企业开拓新业务、培育新业态、探索新模式、运用新技术,做强做大主业;支持领军企业、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在沪布局文体娱乐业业务;支持行业协会协助推动文体娱乐业企业落地集聚发展等。5.互联网优质内容:支持《上海市关于支持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的若干举措》明确的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产业园区,以及高规格品牌活动、优质内容创作、优质内容出海项目。6.设计创新与时尚消费:支持优秀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打造时尚引领品牌,研发时尚创新产品;支持研发应用重磅化妆品新原料。7.文创园区:支持市级文创园区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及孵化培育力度,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产业集聚生态,推动文创产业发展。8.文创金融服务:鼓励文创企业采用市场化融资方式发展,对获得贷款的文创企业给予贴息支持。(三)产业研究类项目支持文创产业相关的产业研究、政策研究、产业报告编制等。结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十五五”工作推进需要,2026年度重点产业研究类项目目录如下:1.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2.上海文创项目精选创新案例研究3.上海文创产品市场发展报告4.上海文创消费提质升级策略研究5.上海文创园区“三不变”及商业配套比例研究6.人工智能赋能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创新研究7.生成式人工智能重塑文化产业研究8.文体娱乐业溢出效应指标体系研究9.上海文商旅体展重大活动孵化和影响力提升研究10.重点国际大都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标研究11.上海文创产业高水平出海新体系构建研究12.文创园区数字化转型与提升路径分析13.文创产品品牌传播路径分析14.国际“设计之都”建设公开可用规范研究15.时尚消费品产业技术趋势和核心竞争力研究16.2026年上海市时尚消费品产业发展报告17.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国际规则与产业解决方案研究18.上海工业文化载体建设研究与探索同一申报单位可就不同项目,分别申报以上三种类别项目。
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类
一、支持范围支持《上海市关于支持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的若干举措》中明确的公共服务平台、产业空间载体、高规格品牌活动、优质内容创作、优质内容出海项目。1.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遴选在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集聚区内,为互联网内容创作者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关注平台功能、配套服务、运营成效等。2.产业空间载体项目。遴选全市范围内,集聚服务创作者和产业链企业的产业空间载体。重点关注主体集聚能力、配套服务能力、产业发展成效等。3.高规格品牌活动项目。遴选在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集聚区内,面向全球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者举办的高规格品牌活动。重点关注活动影响力、引领力、导向作用等,突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4.优质内容创作项目。遴选讲好上海故事、中国故事的标杆性作品,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集聚区创作活力。坚持导向为先、质量第一、创新引领原则,突出社会效益与传播价值并重。5.优质内容出海项目。遴选推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和上海城市形象对外推广的优质内容项目,激励创作者及MCN机构通过海外社交媒体、主流媒体网站等互联网平台播发作品,提升中华文化和上海城市形象国际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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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支持方式文创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资助额度根据项目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及资金投入总量等确定。(一)在建扶持类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市区两级合计扶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及申报之日申报主体注册资本的50%(平台类项目除外)。对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提高资助额度和比例。(二)成果资助类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的,根据申报主体营业收入状况、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及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资助额度。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对获得信贷资金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单个项目市级贴息总额不超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审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三)产业研究类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四)优先支持事项以下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区级资金1:1配套项目;已获得风险投资、投贷联动等各种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文体娱乐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明显的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支持方式1.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单个项目市级层面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2.产业空间载体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单个项目市级层面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3.高规格品牌活动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比例,市级层面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4.优质内容创作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单项内容市级层面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等国家级、市级和行业荣誉奖项申报。5.优质内容出海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单项内容市级层面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并给予创作资源、传播渠道和服务保障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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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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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政策文号: 未见文号
文件名称: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至 29 年 7 月)
✓ 已由 科新咨询顾问 人工验证 (2026-09-15 14:18:35)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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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科新咨询研究团队  |  审核:科新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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