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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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企业条件】
  1. 成立8年内的科技型企业,其中5年内可报初创组;8年内的可报成长组
  2.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服务
  3. 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
  4.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5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例≥5%
  5. 上年度职工总数≤500人,研发人员占比≥10%
【不支持情形】
  1. 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简单加工项目
  2. 上年度及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
  3. 同一企业累计获得创新资金资助3次及以上
本项目采用创业大赛形式进行评审,包括初赛、复赛、半决赛、总决赛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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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1、市科委根据“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赛事结果,对符合创新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按照获奖等级分别给予
每项 20 万元、60 万元、8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定额资助。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仅可承担一项创新资金支持项目。
2、市科委对获得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及承担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科技创新券、科技信贷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科技计划资助等方面支持。
3、由市科委推荐至国家相关创新创业赛事,并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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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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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政策文号: 沪科规〔2025〕7号
文件名称: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2030 年 12 月)
✓ 已由 科新咨询顾问 人工验证 (2026-08-07 11:46:13)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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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出品

整理:科新咨询研究团队  |  审核:科新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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