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聚焦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新增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支持:企业为实现创新发展、提升营收等开展的关键技术、方法、装置、设备研发;企业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开展的技术升级改造、设备更新。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本市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的企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合理填报项目投资金额等情况; (四)项目应为申报单位申报当年新增的在建或已建重大投资项目; (五)申报单位须准确填写申报当年的年度上海市科技服务业重大投资项目报告; (六)每个申报单位限报一项,且申报项目未获得过财政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