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企业总部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1. 重点支持三大先导产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和六大重点产业 2. 已享受其他市级总部政策的不重复奖励 3. 纳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非上海生源应届生重点扶持单位 4. 外籍人才可获长期居留许可,满三年可申请永久居留

📋 申报条件

1. 本市注册工业企业或服务业企业
2. 资产总额≥2亿元或市值≥20亿元
3. 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或近三年复合增长率≥20%
4. 在沪有研发/销售/结算等总部功能,外地有≥2个分支机构
5. 主要产品属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6. 研发费用占比≥5%(服务业≥10%)或总额>5000万元,境内研发费用≥60%
7. 研发人员占比≥10%(服务业≥20%)或总数>100人
8. 核心知识产权≥15项(发明专利/软著等)或创新药/医疗器械证书
9. 已获以下之一且在有效期:高企/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
主管部门
市战新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所在区,10个工作日内初审
资助金额
1. 开办资助: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最高500万元 2. 租房资助:按租金30%资助,1000m²×8元/m²/天,最长3年 3. 销售收入奖励: - 首次达5亿元:奖励500万元 - 首次达10亿元:奖励300万元 - 首次达15亿元:奖励200万元 4. 重大项目:按30%比例支持,最高1亿元 5. 其他:专利培育中心资助≤80万元,专利导航支持50%≤30万元 6. 人才、金融、首购等政策支持
申报截止
2023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项目类型
企业资质认定类
适用地区
上海市
官方来源
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2023-2028.2).md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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