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办法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每年发布申报通知,关注年度申报时间窗口 需通过区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 申报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二年(自申报截止日起算);;2.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3.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4.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上海市、嘉定区的产业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市场前景较好,有较高的品牌效应和经济效益;;5.企业应有专利管理和研发机构并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制度;;6.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7.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8.企业申请的专利总数量需在20件以上,同时具备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0件(每5件实用新型专利可抵1件发明专利)的条件;
主管部门
区知识产权局
资助金额
3、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相关镇、街道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对扶持资金以及配套资金的拨付方式,区知识产权局在发文通知的同时将专项资助资金拨付至相关街镇,再由街镇拨付至相关企业
申报截止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类型
知识产权类
适用地区
嘉定区
官方来源
上海市嘉定区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无有效期).pdf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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