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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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奉贤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业定位符合我区重点支持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的美丽大健康、新能源、先进材料、数智新经济等产业。
(二)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奉贤区产业发展导向。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拥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原则上不低于2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50%以上,保证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的比例和结构层次。
(五)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六)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七)企业要有明确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开发目标、发展规划及措施,要形成新产品开发(培育点)、新产品投产(生长点)和新产品规模生产(增长点)三个不断滚动发展的阶梯,保持新产品产值率在同行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八)凡对本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或者研发(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荣获国家级项目的,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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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立项,颁发证书和铜牌
支持方式给予40万元的财政补贴,分批拨款,认定当年度先行拨付20万元,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两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20万元;若企业能力建设项目验收不达标的,企业应申请延续一年仍未完成目标的,即作项目结题处理,不予拨付剩余资金。
(二)凡获得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区财政分别再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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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奉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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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政策文号: 《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奉经〔2023〕27号)
文件名称: 《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奉贤区经委,2024 年 1 月-2026 年 12 月)
✓ 已由 科新咨询顾问 人工验证 (2026-08-20 12:04:24)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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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科新咨询研究团队  |  审核:科新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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