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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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支持范围:本区十八个乡镇,生态企业集团、长兴企业集团(长兴产业基地、富盛开发区)、东滩建设集团、生态城建集团、农发集团。
支持标准:1)按工业总产值增幅:增幅不满10%/超过10%不满25%/超过25%不满50%/50%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30/40/50/60万元奖励;2)按工业总产值增量占全区增量比例:不满0.5%/超过0.5%不满1%/超过1%不满3%/超过3%不满5%/5%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20/40/60/80/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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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增幅奖励:30/40/50/60 万元;增量奖励:20/40/60/80/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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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崇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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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崇明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崇经规〔2026〕1号)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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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科新咨询研究团队  |  审核:科新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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