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高校、院所、科技类企业、科技园区等面向沿沪宁相关城市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类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等;(二)专项资金扶持根据项目实际,采用事后一次性支持方式,具体参见当年《申报指南》;(三)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二、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须为在普陀区内依法设立或者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
- 赛事及对接会活动面向沿沪宁城市产业链上下游;
- 活动举办时间在当年申报指南要求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