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1. 每年3月31日和8月15日前分两批申报 2. 重大示范项目与重点项目区别在于投资规模 3. 金山/奉贤/崇明三区区级配套减半(1:0.5) 4. 项目投资比例不超过20%

📋 申报条件

1.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2. 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3. 信用记录良好
4. 项目符合服务业发展引导方向
5. 申报单位应完成项目可行性论证
主管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各区发展改革委
资助金额
1. 重大示范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600万元(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2. 重点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300万元(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3. 区级配套:市与区按1:1配套(金山/奉贤/崇明区按1:0.5配套)
申报截止
2025年11月1日至2030年10月31日
项目类型
资金支持类
适用地区
上海市
官方来源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_修订(25年11月-30年10月).md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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