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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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基础:申报主体按年度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请文件,经所在地政府批准,向区科委提出申请。
门槛: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 500 万元以上。
认定:区科委按《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通过评审的认定为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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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投入经费的 30%,且≤200 万元。补贴按认定后 50%、验收后 50% 比例划拨。

【验收分级】
1. 打分≥80:验收合格,一次性全额拨付尾款
2. 打分 60-80:验收基本合格,部分拨付尾款
3. 打分<60:验收不合格,不予拨付并收回已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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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松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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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松江区科委,2024 年 10 月-2029 年 10 月)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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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科新咨询研究团队  |  审核:科新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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