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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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 支持主体:在浦东新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 支持范围:引导资金主要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等,聚焦服务业新赛道,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 具体根据上海市和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确定。
  3. 支持重点: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类支持的方式,本资金重点支持市评审小组核定的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市评审小组或相关部门推荐的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办理)。
项目总投资是指经市评审小组下达的引导资金支持计划的项目投资额。
  1. 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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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益处 / 资助标准

区级引导资金按照与市级引导资金1:1的比例配套(市级、区级引导资金对单个重点项目的支持金额均不超过300万元),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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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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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若干规定》(有效期至 30 年 10 月)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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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科新咨询研究团队  |  审核:科新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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