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数据来源:科新咨询

1. 载体培育体系分三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标准不同 2. 全年可申报,通过"一网通办"在线入库 3. 在孵企业时限:一般≤48个月(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农业≤60个月) 4. 毕业企业条件:高企/获投≥500万/营收累计≥1000万/上市 5. 张江/南北转型/五个新城等区域标准可适当降低 6. 同一品牌多基地按"一区一法人多基地"方式培育

📋 申报条件

【科技企业孵化器】
1. 本市独立法人,运行>1年
2. 孵化场地≥3000m²,在孵企业使用≥75%
3. 自有种子资金/合作孵化资金≥300万元,≥3个使用案例
4.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80%总人员,每10家在孵企业配1名服务人员+1名创业导师
5. 在孵企业≥15家,75%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
6. 在孵企业申请专利≥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30%

【众创空间】
1. 本市独立法人,运营>1年
2. 服务场地≥500m²或≥30个创业工位,服务场地≥75%
3. 专职服务人员≥3名,兼职导师≥3名
4. 协议入驻团队/企业≥10家,或年内新注册≥5家(入驻时成立≤24个月)
5. 年开展创业活动≥10次
6. 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流转/淘汰机制

【大学科技园】
1. 依托高校科研优势,纳入区科技/教育/产业规划
2. 本市独立法人,运营>1年
3. 场地≥5000m²,孵化企业使用≥60%
4. 园内在孵企业/团队≥25家,50%以上与高校有实质联系
5. 专业服务团队,60%以上有相关经验
6. 有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中介等功能
主管部门
市科委(大学科技园由市科委+市教委共同管理);区科技主管部门;"一网通办"平台在线申报
资助金额
1. 纳入载体培育体系后,可享受市级各类政策支持 2. 可申报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相关专项资金 3. 享受人才引进、融资支持、项目对接等服务 4. 大学科技园享受市科委+市教委双重管理支持 5. 张江科学城/南北转型/五个新城等区域标准可适当降低
申报截止
2023年10月至2028年10月
项目类型
载体/平台类
适用地区
上海市
官方来源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沪科规〔2023〕12号(23年10月-28年10月).md

🔗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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