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模块,将提供针对上海市科技企业,在科技项目申报及享受政策过程中,有关政策问答、项目解读、申报实操、支持标准等多维度的问与答,各位关心的诸多问题,在这里都有答案,且会不断增加与更新,也欢迎留言提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有些是定性有些定量,包括:(1) 注册成立 1 年以上;(2)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5)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3%/4%/5% 分档);(6)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2027年的高企认定将采用新的管理办法,申请企业需特别留意做充分准备和计划调整。
按企业销售收入分档: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 3 年。期满前需重新申请认定(以前叫复审)。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指会计年度,自获批当年起3个会计年度,但资格有效期是从证书上的日期起3年。享受税收和高企资格周期是不一致的。
1、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无关;2、成立时间刚满足一年以上;3、软著集中申请;4、社保人数过少(如少于5人);5、申报材料矛盾处较多;6、财务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相有差异。
1.第一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或零值,则剔除第一年数据,仅以第二年末与第三年末数据计算单期增长率。例如,第一年末净资产为-100万元,第二年末为100万元,第三年末为150万元,则增长率为150÷100-1=50%。 2.第二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或零值,该项指标按0分计算。 3.计算结果为负值,无论下降幅度大小,均按0分计分。 此外,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企业,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成长性。仅有两年的数据,如任一年度净资产为0或负值,该项指标按0分计算。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需同时满足 6 项条件:(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2) 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3)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4) 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10%;(5)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6) 上一会计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存在以下几种的,是存在被抽查的可能 : 1、员工人数≤5人; 2、知识产权为0; 3、年研发费≤10万元; 4、近三年有过失信或撤销编号记录; 5、首次参评。
按工信部 26.4 新政口径(属梯度培育第一档),需同时满足:(1)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生产经营 1 年以上;(3) 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4)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 创新能力评价得分 ≥ 60 分。有效期 3 年,到期自动失效。创小是申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置条件。
按工信部 2026 年 4 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新规,需同时满足 7 项硬性门槛:(1) 营收 ≥1500 万元(旧 1000 万,上调 500 万);(2) 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 ≥80%(旧 70%,上调 10%);(3)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每年≥100 万元且占营收比重≥3%(旧为合计≥100 万);(4) 资产负债率 ≤80%(新增);(5) 拥有 1 项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Ⅰ 类知识产权(实用→发明升级);(6) 评价得分 ≥50 分(旧 60 分,下调 10 分);(7)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时间 ≥3 年(旧 2 年)。有效期 3 年,到期自动失效,需重新认定。
按工信部 2026 年 4 月新规,需同时满足 6 项硬性门槛:(1) 营收统一≥5000 万元(旧分档 1 亿+/5000 万-1 亿/5000 万以下,门槛提高);(2) 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 ≥90%(旧 70%,上调 20%);(3) 资产负债率 ≤75%(旧 70%,放宽 5%);(4) 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 万元且每年占比≥3%(旧为分档 3%/6%/3000 万+8000 万融资,大幅提高);(5) 拥有 4 项以上 Ⅰ 类知识产权(旧 2 项,翻倍);(6) 评价得分 ≥60 分(新增硬性要求)。资助金额以工信部 26.4 新政配套通知为准。
1.首先看申报条件中的有关条款:净利润或收入2年复合增长要求达到20%; 2.对于近三年有净利润为负的情况,官方解释:第一年(或第三年)的净利润≤0,复合增长率为0; 3.如净利润和收入增长均不达标,企业如近三年有融资5000万元/8000万元,则可替代小巨人培育/小巨人的增长率指标要求。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所有行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为 100%;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行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 120%。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上述比例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上述比例摊销扣除。
技改项目是对企业固投按一定比例进行资金扶持,申报前主要前置条件有:项目的备案、环评、纳统等。
两者完全不是同一个项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是上海市科委的市级项目(市里最高资助:培育类100 万/小巨人150 万,区级按1:1配套,验收时按验收等级给予不同等级的补贴);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国专)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国家级项目(属专精特新→国专→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体系,获批后市级无补贴,企业所在区有不同的补贴)。上海企业先报市专精特新(前置条件)→ 国专小巨人(国家级);上海科技小巨人与国专是两条独立赛道,可同时申报。
按工信部 26.4 新政《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第 1 阶段 科小(科技部口径,入库)→ 第 2 阶段 创小(工信部口径,创新能力得分 ≥60)→ 第 3 阶段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得分 ≥50)→ 第 4 阶段 国专小巨人(评价得分 ≥60)→ 第 5 阶段 制造业单项冠军。
高企是资质认定(科技部 + 财政部 + 税务总局,所得税 15%,3 年有效期,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二选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税收优惠(财政部 + 税务总局,按研发费用 100% 加计扣除,当年有效,不互斥,汇算清缴时次年 5 月 31 日前)。先做加计扣除(每年都用),再冲高企(拿资质)。一般而言,想做高企认定的必须做研发费加计扣除。
符合哪个条件报哪个项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申报要求是收入3000万-1亿,同时有增长性等其他指标;科技小巨人申报要求是1亿-10亿,同时有增长性等其他指标。两者每年同时申报;市快捷小巨人培育项目验收后,如条件符合可再申请市科技小巨人项目。这两个项目,每个企业终身最多只能获批一次。
按工信部 26.4 新政《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 5 维度:专业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细分领域时间)、精细化(数字化水平、研发组织管理)、特色化(主导产品特色、产业链位置)、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成长性(营收增长、利润增长、市场前景)。
按 26.4 新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得分 ≥50 分(旧 60 分,下调 10 分);专精特新小巨人评价得分 ≥60 分(新增硬性要求)。得分按 5 个维度(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独立打分、加权汇总,满分 100 分;不满足直通车条件的,按得分高低排序。刚到达标线的大概率不获批。
1、发明专利必须企业自主申请,不得为转让; 2、发明专利必须为授权,申请中不可以; 3、若专利权人由多家共有,则申报企业必须为专利权人前三。 4、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海外同族、维持满 10 年、获中国专利奖等)在创新指标得分更高。
按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第十一条第五项,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下限如下:最近 1 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 ≥ 5%;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 ≥ 4%;2 亿元以上 ≥ 3%。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比例 ≥ 60%。
归集常见错误:1. 漏归研发人员五险一金;2. 政府补助冲销的费用错误剔除;3. 外购原材料纳入但缺领料单;4. 生产设备折旧算入但设备不是研发专用。
注:本办法正在修订中,未来颁布后口径可能调整。
可同时报,但肯定不可以同时获批立项——同一项目虽属不同委办,但属同一级财政,不可重复立项拿补贴。
决策表:
两个资金关注差异:
实操建议:同一笔开销(如研发投入 100 万),不能既在服务业申报里列支,又在文创申报里列支;重复列支一旦查实,两笔都进黑名单 + 三年内不能申报。
内容根据上海最新政策文件持续更新,覆盖上海市级、各区及国家级核心政策。如有政策调整或新问题,欢迎留言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