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符合科技信用管理要求的本区非上市企业。
申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照市小巨人实施办法执行,属杨浦区小巨人企业的优先推荐。
一、申请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总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50万元;
(三)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前三年内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五)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
- 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的;
- 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
- 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
- 符合杨浦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
- 具有较强融资能力,已获得股权融资或进入上市准备阶段的。
二、申请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总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三)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稳健增长,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
- 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的;
- 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
- 符合杨浦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